天山網訊(記者馬志娟 通訊員程萬銀報道)2014年4月14日上午,發生在新疆哈密市向陽路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3車受損的嚴重後果。想必此事讓親臨事故現場的哈密市民記憶猶新、心有餘悸。
  日前,哈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了這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經哈密市檢察院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1款和第42條第1款之規定,駕車時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未保持安全車速,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的危害後果,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某的行為已觸犯刑律,等待王某的將是刑事責任的追究和高額的民事賠償。
  案情回顧 失誤釀悲劇
  4月14日上午,哈密市向陽路的道路上車來車往,這一天看起來與往常沒什麼不同。
  然而,一連串的碰撞聲打破了原本祥和的生活節奏。一輛白色小轎車突然加速,先後撞倒4名行人,又失控般地朝停放在路邊的車輛撞去,在碰撞1輛電動車、1輛小客車及1輛麵包車之後,沖入路邊綠化帶,因撞上樹木熄火才停下來。這起事故共造成1名女性老人死亡,3名男子不同程度地受傷,3輛車受損。事故發生後,人們在現場看到肇事車輛上癱軟在座位上的女駕駛員,已嚇得臉色蒼白。
  “我當時只想挪一下車,結果不小心碰倒了一個老阿姨,我就慌了,第一反應是踩剎車,慌忙中踩到油門上了,汽車忽然竄出去失控了,當時我嚇得只顧叫,什麼也不知道了。”這是此次事故的肇事者王某回憶這起夢魘般的事件時對警方作出的供述。據瞭解,王某考取駕照3年,卻很少開車,偶爾開過自動檔車,這是第一次開手動檔的車,結果一時失誤造成可怕的後果。
  幾類情形要迴避 遠離事故保平安
  據哈密市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統計,2014年1月至5月,該院共受理交通肇事案件38餘件,危險駕駛案件86餘件。檢察官總結了市區交通事故極易發生車禍的幾類情形,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註意:
  一是駕駛員技術不嫻熟。隨著哈密市私家車的普及,市區內行車狀況愈加複雜,車輛、行人你來我往,駕駛技術如果達不到對車輛駕輕就熟的地步的新手朋友,一定要減速慢行,保持冷靜,最好避開高峰期,不要輕易在車多人多的地方駕車。
  二是駕駛員註意力不集中—車打電話、吃東西等不良駕駛行為極易導致交通事故。駕駛員只有集中註意力,保持健康心態,才能正確處置行車中的各種突髮狀況,確保行車安全。
  三是酒後駕車。酒精在人體血液中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和控制車輛的能力就會下降。因此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極高。一次不出事故是偶然,經常喝酒出事故則是必然。因此,駕駛員要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駕駛原則牢記在心並認真實施。
  四是超速駕駛。俗話說:“十禍九快”。車輛行駛中,速度越快,制動效果越差,駕駛人員切不可為了趕時間而超速行駛。  (原標題:新疆哈密市:男子錯把油門當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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